关于转发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
各州(地、市)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:
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,防范因强降雨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或次生灾害,现将省政府应急办《关于做好强降雨天气防范应对的通知》(青政应急〔2012〕6号)转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要求,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。
一、要结合“打非治违”专项行动,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,监督检查大中型和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、预案管理、应急演练、物资储备、宣传培训和值班值守等情况,加大应急执法检查和督查督办力度。
二、要结合汛期安全检查,监督部门、单位和企业制定汛期安全生产专项预案,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汛安全生产应急演练,结合演练及时修订完善专项预案,确保遇有强降雨、洪水、泥石流等突发事件,能快速有效应对和处置。
三、要加强矿山、危险化学品等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的安全度汛工作,建立健全与气象、水利、国土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,落实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和值班值守制度,保障汛期安全生产信息畅通。
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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