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州(地、市)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、中央驻青企业:
现将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部《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的通知》(应指综综合〔2012〕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落实,并按照通知要求,务于8月3日前统计报送省安全监管局。
联系人:马建明
电 话:0971-6127604(传真)
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
附件:《关于报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的通知》